据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后人肉搜索变为合法,让警方未来通过人肉搜索有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全民警察”的时代即将来临,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可以帮助警方高效找人。人肉搜索合法化,获得众多网友们的一致赞同。
事实上,台湾岛内网友人肉搜索屡建奇功,包括董氏基金会公布三岁幼童抽烟喝酒影片、无脑妹破坏公物,以及恶阿嬷掌掴孙子事件,都通过网络人肉搜索,在短时间内找到人,效率之快和资料之详尽,连警方的户籍单位都自叹不如。
警方指出,以往办案都是靠技巧和线民网络,犹如电影情节般的拿着照片,四处找人指认,但在人肉搜索合法化之后,警方也有了法律依据,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忙找人,简直就是“网络追缉令”,也意味“全民警察”时代的来临。
附:名词“人肉搜索引擎”
人肉搜索引擎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对一些问题不能进行解答,当用户的疑问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时,就会试图通过其他几种渠道来找到答案,或者通过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寻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