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设计前端

网站设计大家谈 网站设计中的5个最具争议性的话题

15年前 (2010-03-05)35270

 网站设计大家谈,有关网站设计中的各种观点很多会成为话题,有的很快达成一致,有的则一直争议下去,下面是转载的网站设计中的五大经典争议,这些争议从它们诞生的那天起,就被正反两方争得不亦乐乎。以下是原文:

争议之一:链接是否应该在新窗口打开

正方:

外部链接应该始终从新窗口打开,当你浏览一个站点的时候,点击了一个链接,却被带到另外一个站点,你在这个站点的会话也因此丢失,这实在令人恼怒。因此,站点内的链接可以在现有窗口打开,而站点外链接则应该在新窗口打开。

反方:

作为 Web 设计师,我们不该控制用户的行为,一个链接是否在新窗口打开,应该是用户自己的选择。剥夺用户的控制权,在用户的桌面上打开一堆窗口或标签,这才是真正让人恼怒的事。如果用户想打开新窗口,他们可以自己选择,而对非熟练用户,新窗口让他们丢失了后退按钮更让他们无所适从。

和事佬:

总体来讲,应该避免使用新窗口打开链接,但在某些场合,如打开购物车中的帮助链接,打开一个非 html 文件(如 PDF 文件),应该使用新窗口。为了提高易用性,最好在需要打开新窗口的地方,用一个小图标提示一下。

争议之二:在链接中应该使用诸如Click here 一类的笼统词汇吗?

正方:

事实证明,Click here 比描述性的链接更容易获得点击,因此应该使用该词汇以获得更好的点击率。

反方:

Click here 一类的链接损害 Web 的易用性,用户在点击之前,只能通过周围的上下文关系猜测这个链接是做什么的。Quality guidelines 建议,任何链接文字都应该明确描述该链接的目的。

和事佬:

为了提高站点的易用性,可访问性和 SEO 性能,应该始终使用描述性链接。很有趣听到有人说 Click here 比描述性链接可以获得更多点击率,不知道那些点击进来的人是不是看两眼就离开了。

争议之三:使用该继续使用 b 和 i 两个标签?

正方:

如果你仅仅想把一个词设为粗体,而这个词并没有强调表示重要的意思,应该使用 b 标签,不该用 strong 标签,读屏软件对 b 和i 标签有不同的发音,而 HTML5 规范中仍包含这两个标签。

反方:

这两个标签的作用是将文字设置为粗体或斜体,从语义角度看,任何装饰性的东西都应该使用 CSS 实现,如果要强调一个词语,应该使用 strong 或 em 标签。

和事佬:

b 和 i 标签不应该用于修饰文字的式样,这些视觉的修饰应该交由 CSS 处理。如果要强调一个词汇或语句,应该使用 strong 或 em 标签。只有在那些没有别的标签可用的场合,才可以考虑 b 和 i 。

争议之四:站点 Logo 是否因出现在 h1 标签中?


正方:

Logo 不应包围在标题标签中,标题标签应该包含这个页面的标题或描述性内容,这是 SEO 的最佳方式,否则,站点中的每个页的标题岂不是全变成公司名字了?

反方:

一个站点最明显的标志是它的 Logo, 而 h1 是一个页面最顶级的标题,将 Logo 包围其中很自然,这样,即使没有 CSS 人们也很容易该明白这个页面的结构。

和事佬:

标题标签的作用是描述内容的层级结构,如果一个站点有一个描述站点内容的标题,应该放在 h1 中,否则,第二级结构或描述性的对象,就是 Logo。

争议之五:是否应该支持 IE6?

正方:

IE6 现在仍占有 10% 的市场份额(在国内更高-译者注),因此,网站毫无疑问应该支持 IE6。世界上仍然有很多公司的系统仍需使用 IE6 访问,另外,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升级他们的浏览器。

反方:

IE6 已经过时,不支持最新的 Web 技术,它给在线用户带来安全隐患,也是众多 Web 开发设计师的噩梦。包括 YouTube 在内的大型站点已经停止支持 IE6。你也不例外。

和事佬:

IE6 毫无疑问在衰退,随着大公司对它的抛弃,它的死亡可能来得比预期还快,是否支持 IE6 要看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为 IE6 用户提供最基本的页面格式,而不必为它挣扎。

本文来源:http://line25.com/articles/top-5-web-design-debates-that-cause-the-most-riots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新浪微博
微信